2024年抖音4月份新规则都有哪些?

为营造平台内良好的购物环境,给抖音商家及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体验,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、《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》、《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》之规定,现特制定《商品信息发布规范》,旨在共同维护平台的生态秩序和氛围。规则内容详情如下:

本规则于2020年4月17日首次生效,于2022年4月14日最新修订生效。

第一章 概述 

1.1 适用范围

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。

1.2 效力级别

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,适用特别规定;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,适用新的规定。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,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。

第二章 基本规范 

2.1 定义 

是指商家在店铺页面、商品详情页面、推广页面、客服聊天工具等任何向消费者展示的场景中,以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形式,对所销售商品本身(基本属性、所属类目、规格、数量、保质期、瑕疵等)、品牌、外包装、发货情况、交易附带物等信息所做的明示或暗示的描述。

商品一经发布,即意味着商品可正常售卖。如无立即售卖意愿,可将商品操作下架。

2.2 基本原则

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以及国家的政策制度要求;

不得发布与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符,危害国家安全,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;

不得发布破坏国家统一,破坏民族团结,破坏国家宗教政策以及宣传邪教和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;

不得发布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;

遵守社会公共秩序,以及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,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有出处;

 

不得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;

不得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;

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,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;

不得发布侮辱、诽谤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;

不得发布恶意攻击平台、损害经营环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内容;

不得发布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,包括客户电话、地址等有关内容;

2.3 基本要求

2.3.1 商家需作出真实、完整、一致的商品描述。

(1)真实性

卖家应根据所售商品的属性如实描述商品信息,并及时维护更新,保证商品信息真实、正确、有效,不得出现与商品无关的信息。

(2)完整性

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知情权,便于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商品,商家需在发布商品时明示商品的主要信息,根据所销售的商品实际属性录入基本信息,并及时维护,保证主要信息真实、正确、有效。

商品主要信息完整,包括但不仅限于:品牌介绍、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商、厂址、许可证编码、生产日期、规格、尺寸、重量、保质期、使用方法、商品细节、优势、注意事项等。

不得发布基本信息缺失的直播商品或福袋商品。

 

服饰及鞋靴类商品需清晰展示商品尺码表。

(3)一致性

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页面各版块中(如商品标题、属性、主图、详情等)需保证要素一致性。

2.3.2 相关展示图片应当画面清晰,容易辨识:

禁止出现牛皮癣、画质模糊、压缩图、图片拼接、诱导点击图等。

2.3.3 禁止出现引人不适的图片,如色情低俗、血腥恐怖、恶心反感等类型图片。

2.3.4 禁止在商品描述信息及实物包裹中发布第三方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店信息、银行账号、二维码、非平台链接、非平台水印、非平台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
2.3.5 商家应当依法开展促销活动:

价格标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,禁止通过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手段,违规促销。

2.3.6 禁止发布含有虚假宣传的内容:

商家需确保实际发货的商品与商品描述一致,确保描述内容与符合批准的功能功效、资质证书信息、商品实际功能一致。若买家收到的货物与商家的描述不相符,视为货不对板/描述不符;

禁止含有虚假、夸大的内容, 禁止使用“国家级”、“最**”、“第一”等夸大或误导性的绝对化用语。

2.3.7 禁止发布其他违反《【发布违禁商品/信息】实施细则》、《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》等规则的商品或信息。

2.3.8 禁止发布含有未成年人卖点的风险内容:

禁止发布含有引导/暗示适用于未成年人的低俗、恐怖、血腥、暴力、整蛊商品,包括但不限于血腥恐怖装扮、打小孩装备、低俗零食、低俗玩偶等相关商品。

禁止发布以未成年人为卖点的成人向风险商品,包括但不限于打耳洞装备、烟酒实物及其周边商品、纹身贴、刀具等。

第三章 具体要求

商家需同时遵守以下具体要求及各行业规范中的商品要求:

3.1 商品类目

根据商品实际属性,填写正确的商品类目。

3.2 商品标题

3.2.1 标题字数需在8个汉字(16个字符)以上30个汉字(60个字符)以下,且应包含商品品牌、商品品名、基本属性(材质/功能/特征)和规格参数(型号/颜色/尺寸/规格/用途/货号)等,不应包含其他无关品牌及无关信息。

3.2.2 不得出现标题堆砌:

3.3 类目属性

3.3.1 基本要求

(1)带“*”的属性项必填,请全部填写后提交,不带“*”的属性项请按商品实际情况填写,如商品无此属性,则无需填写;如出现可选属性值缺失,请使用发布界面类目属性“点此反馈”功能及时反馈,由平台运营审批后,再进行准确发布;

(2)需满足“2.3基本规范”中真实、完整、一致的要求;

3.3.2 商品品牌

(1)品牌旗舰店、旗舰店、专卖店、专营店在创建商品时必须提供品牌资质;

(2)企业店和个体店铺

在创建商品时,部分类目商品需要按《普通店铺创建商品需要品牌资质的三级类目明细表》的要求提供品牌资质;

若店铺名称或商详页中存在品牌信息,需提供品牌资质。

3.3.3 商品保质期

根据商品实际保质期及剩余时长,同时遵守《商品保质期规范》相关要求,提供正确的保质期信息。

3.4 商品主图

3.4.1 所有主图不得含有除品牌logo以外的任何文字、水印,第一张主图必须为商品主体正面实物图,其余辅图需包含侧面、背面、平铺及细节等,顺序不强制要求,主图数量需大于等于三张,且不可包含完全一样的图片,具体以产品页面提示为准。

3.4.2 主图需要展示产品多角度的方位图以及产品细节图,不得出现所有主图展示同一个角度的情况。

3.4.3 主图中呈现商品个数与销售单位(产品信息)保持一致,主图所示商品颜色、规格等必须与文字介绍一致, 不得出现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其他商品和物体。

3.5 商品详情

3.5.1 基本要求

(1)商品详情需包含图片,不可仅为文本描述。

(2)商品描述中表明附带赠送的,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等基本信息;

(3)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中要求明示的内容,应当显著、清晰表示,如食品、化妆品类的临保商品应明示质保期或过期时间等;

3.5.2 商品标签

对于不同品类的商品,需按照《商品中文标识标签规范》的要求提供中文标识标签。

3.6 商品价格

商家设置商品价格时应遵守《商品价格管理规则》。

3.7 商品SPU/SKU

3.7.1 定义

(1)类目:类目是一个树状结构的系统,大体上可以分成4-5级。如手机->智能手机->苹果手机类目,在这里面,手机是一级类目,苹果手机是三级类目,也是叶子类目。

(2)SPU即Standard Product Unit(商品聚合信息的最小单位),如手机->苹果手机->苹果6,苹果6就是SPU。

(3)SKU即Stock Keeping Unit(库存量单位,商品的不可再分的最小单元),是指商品的销售属性集合,供买家在下单时点选,如“规格”、“颜色分类”、“尺码”等,如土豪金 16G 苹果6 。

(4)从广义上讲,类目>SPU>SKU。

3.7.2 具体要求

(1)以颜色、尺寸、系列等属性为主要组合形式,不得将跨品牌、跨类目、跨系列等无关联商品绑定在同一SPU下。

 

(2)如涉及套盒包装的商品,需在sku信息中清晰说明套盒内商品明细。

 

(3)不得刻意发布规避信息,如利用SKU低价引流、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等。(参见《【商家—滥发信息】实施细则》)

第四章 行为规范及争议处理 

4.1 争议处理 

如交易双方有争议,按照《售后争议处理总则》规则执行。

4.2 违规处理 

商家违反本规则相关规定,平台将依照《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》、《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》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。

4.3 补充说明 

4.3.1 商品一经发布,即可以被用户获取商品链接并下单购买,商家应谨慎发布商品,不得发布测试商品,否则应按已发布商品信息承担销售者责任。

4.3.2 若商家发布国家相关法律明确禁售的商品,平台有权根据法律、法规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。

第五章 附则 

5.1 【生效时间】本规则于2020年4月17日首次生效,于2022年4月14日最新修订生效。

5.2 平台商家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行为,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,适用当时的规则。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,适用本规则 。

5.3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,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。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,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,公示期结束后,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。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,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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